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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宁夏日报 2016-11-08

  11月7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切忌冲动消费。预先拟定购物清单、查找信誉商家,货比三家再出手;提前做好价格比对,谨防落入商家“先涨后降”套路,警惕虚假促销。
  
  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度等级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能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网络虚拟信息和线下体验存在差距,如果有条件,应先到实体店进行体验后再下单。
  
  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
  
  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金银珠宝、陶瓷类易碎等物品,要提早做好商品快递保价服务,并保留好票据,以防丢失后进行维权。购买家具、服饰等商品时,尽量选择购买运费险,以减少退、换货带来的运费损失。
  
  要预留好快递时间,先验货再签收。
  
  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以备日后维权。
  
  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的投诉维权,还可拨打当地的12315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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