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我市召开总河长第—次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市领导石瑞林、金永灵、姬文泽、王洋、杨春燕、赵金峰、杨红英、张克文参加会议。
市长、副总河长金永灵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副总河长杨春燕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自治区主席咸辉在自治区总河长第—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吴忠市委书记沈左权在吴忠市总河长第—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汇报。研究审定并通过了《青铜峡市河长会议制度》《青铜峡市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青铜峡市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青铜峡市河长制河湖沟道巡查制度》《青铜峡市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青铜峡市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峡口镇、陈袁滩镇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吴忠市委常委、青铜峡市委书记、总河长石瑞林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治水体系、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多次发表重要论述。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吴忠市有关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珍惜我们拥有的水资源。
石瑞林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突出治理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工程污染、矿山和河道采砂,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制度,科学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加快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切实履行各级河长的责任。要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采砂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坚持铁腕治理水污染,坚决关闭污水直排口,实现河湖源头污水“零排放”。
石瑞林强调,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督查和考核问责,要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要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敢于曝光、主动亮丑,让河湖管理保护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行动,深入推进我市河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