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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补贴、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电影行业发展
青铜峡窗口平台 2020-05-20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了严峻挑战。文化产业特别是电影产业面临的压力更直接,应对的挑战更激烈。

 

  据4月29日国家电影局召开的电影系统应对疫情工作视频会议分析,疫情对电影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和深刻影响,目前估算全年票房损失将超过300亿元。

 

  面对疫情带来的巨大影响,财政部、国家电影局5月14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公告,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符合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据了解,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根据相关规定,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应拿出5%的电影票房收入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按照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国家倡导的重点影片生产、城市电影院的维修改造和对少数民族地区电影企业特殊困难的资助,以及对电影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的支持。

 

  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告还明确,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国家出台了税收及电影专项资金的相关减免政策,无疑会对在困难运行当中的电影企业,无论是上游的制片业还是下游的放映业,给予非常好的发展推动作用。

 

  此外,各省市也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助力电影业走出困境。

 

  2月17日,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全力支持服务上海市文化企业疫情防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电影业列为重点扶持的对象。一方面补贴影院,依托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因疫情影响停业的电影院,予以适当的补贴和支持。另一方面帮扶重点电影企业和项目,依托促进上海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对反映防疫抗疫的优秀电影作品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影视拍摄基地,予以适当的补贴和支持。

 

  2月18日,江苏省8部门联合推出的《关于支持全省电影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省级电影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电影企业贷款贴息。同时,江苏还减轻企业负担。从减免房租、援企稳岗、社保缴费、技能培训等方面出台措施,对承租国有(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电影企业减免房租;面临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电影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期限延长至年底;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电影企业,参照困难企业标准给予1-3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的电影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影院放映员职业技能培训享受政府补贴;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省电影局认可的线上培训,按实际培训发生费用的95%给予补贴。

 

  2月19日,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了提前启动2020年度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电影类、新闻出版类)项目申报工作,确保上半年资金拨付到位;增加特殊补贴申报,对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京产影片给予一次性宣传发行补贴,对今年春节前后处于集中创作期,受疫情影响而暂停的重点项目给予创作制作特殊补贴。提前启动本年度市级电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确保上半年资金拨付到位;加大对全市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补贴力度,扩大资助覆盖面;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型影院。

 

  2月24日,浙江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推动文化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依托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落实2019年度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和第四批乡镇电影院建设补助资金,安排1000万元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业的电影院、线予以适当补贴,加大对防疫抗疫主题优秀电影作品宣传发行的扶持力度。对因疫情防控暂缓创作生产的重点电影、电视剧和网络视听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大培育扶持,加快审批节奏,确保如期上映、播出。省内各级各类频道、平台要优先选播浙产影视作品。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象山影视城等重点影视基地的扶持。

 

  2月28日,湖南省电影局发布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电影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文件明确,对省内影院按照银幕数量,结合2019年同期上缴电影事业专项资金额度、观影人数和国产影片的放映场次等因素给予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延缓征缴和减免电影事业专项资金。两项硬核措施推出,电影业将从中享受到1亿元左右的政策红利。

 

  3月5日,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电影局制定出台四川省《关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支持电影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规定对影院进行补贴,延期征缴或减免电影专资,对2020年新建县城影院、乡镇影院给予补贴,对深度贫困县影院进行专门补助。对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庆祝建党100周年、反映抗疫精神等重点题材影片,给予财政资助、创作指导、摄制支持等全方位保障服务,确保进度不滞后、质量不降标。资助每部符合条件的重点电影最高至300万元,奖励相关电影剧本最高至15万元。给予在川立项备案、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2020年12月31日前首次公映的电影一次性宣传发行资助每部20万元。

 

  3月10日,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局、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电影业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财税扶持方面明确提出落实相关税收优惠,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影院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及帮扶重点电影企业和项目等。加快拨付中央财政电影奖补专项资金,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电影企业或项目,省级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配套。另外,按有关规定对电影精品创作生产给予经费支持,对反映防疫抗疫的优秀电影作品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电影基地予以适当补贴和支持。

 

  3月20日,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扩大市场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各级宣传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部门预算相关专项经费使用方向和范围,扩大普惠面,积极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体业恢复生产经营。统筹安排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生产经营困难,加快恢复发展,刺激消费和振兴市场。重点支持住宿业、旅行社、景区、度假区、文化娱乐场所、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演艺、文化产品批发零售等,并对相关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文艺院团、演出场馆因疫情影响取消的演出活动给予停演补贴。

 

  坚信在国家整体经济形势稳定向好的形势下,电影作品本身的艺术魅力会加速行业的复苏,电影行业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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